目前我市已连续31天处于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中,极端天气下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开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即日起决定实施阶段性林区防火封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25年1月15日至此次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一)防火封山期间,除护林员和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封山区域。(二)特殊情况经镇政府(街道办)批准进入防火封山区域内的车辆、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值守点人员的登记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入山,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三)防火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防火封山规定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2119或者0750-2393119;发现违反防火封山的行为,应当立即举报,举报电话:0750-2393119。火情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指挥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特此公告。

冬季风干物燥
山林内可燃物多
是森林火灾多发期
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
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防范森林火灾
一定要提高警惕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森林防火请做到“十不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