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跨统筹地区: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
办理依据:
1、《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2、《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操作办法》(粤社保﹝2009﹞5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4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令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6、劳社厅函【1999】87号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2000年10月26日)
7、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0】207号)
办理条件:
经组织批准调动的,按与调入单位的关系及参保情况确定是否有条件限制: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无条件限制
提交材料:
1、需提供转入地社保局开出的《接收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先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接收函》,然后携《接收函》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需提供转入地社保局开出的《接收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开平分厅”(http://wsbs.kaiping.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审核,并领取结果文件
办事窗口:
沙塘镇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611036
交通指引: 无
承诺办理期限:
4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