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和江门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实施领导挂帅、专人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并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历史遗留的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而且在林改工作全过程未引发新的山林纠纷,确保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和林改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冯立坚书记对林业部门在林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把维稳工作贯穿于整个林改过程,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因林改而引发新的山林权属纠纷”作出高度评价。谭永雄局长被评为广东省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先进个人,邓力农同志被评为市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一、切实抓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市维稳办《关于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有关人员会议,对全市涉及林业信访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争取做到发现早、处置快、影响小,把纠纷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信访员认真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的登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和上报,及时进行信息筛选,深入研究背景情况,加强信访情报信息的研判工作,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和江门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信访无小事,事事关民意,件件牵民心。我们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省和江门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到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基层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四访”动,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领导干部下访、领导干部包案调处重要信访案等一系列制度,及时处理信访案件,上半年办结信访件2宗,办结率达100%。
(一)开展市镇两级领导干部“四访”活动
我局切实贯彻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镇两级领导干部“四访”活动的工作方案》精神,以“下基层、察民情、解积案、纾民困”为主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领导和两名干部接待来访群众,畅通信访渠道,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诉求,为群众办实事。并加强节假日值班,领导干部24小时开启手机,确保信息畅通。对于群众反映的每一宗信访事项,局领导干部都亲自下基层深入调研,约见信访人,坚持思想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同时,加大矛盾的化解力度,提高结案率,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到位。2011年上半年我局共收到信访件2件,谭永雄局长亲自批示,由专人负责调查处理,及时回复信访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针对本系统的实际,我局把因山林纠纷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确定为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对该类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同时,积极主动与镇(街)综治信访中心加强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上访人员的动态,确保林区的和谐稳定。
(二)积极调处山林纠纷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受经济利益的趋动,山林纠纷日益增多,山林权属纠纷给社会带来了诸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而且,由于2010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山林纠纷成为信访工作的难点问题,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更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10年,我局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因林改产生的矛盾,并积极协助有关镇(街)依法解决了长沙爱民与新民、水口与金山集团、龙胜西杰、沙塘与翠山湖、赤水高龙、大沙大塘等16宗纠纷,历史遗留的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而且在林改工作全过程未引发新的山林纠纷,确保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和林改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在调处长沙爱民与新民、水口与金山集团、大沙大塘和沙塘与翠山湖等长达几十年的山林纠纷的过程中,谭永雄同志多次深入现场,与争议双方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工作,科学分析山林纠纷原因,并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最终圆满解决了问题。通过依法调处,签订协议,明晰产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信访条例》宣传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条例》实施5周年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把《信访条例》宣传活动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条例》的宣传,进一步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依法行使公民的民主权利,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树立正确的依法信访观念,依法规范信访活动中的行为,强化责任,充分尊重、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