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林业局荣获全省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先进集体,为江门地区林业系统唯一一个获奖单位。
近年来,市林业局局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信访条例》、《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和上级关于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重要指示,将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调早、调小、调了”的原则,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历史遗留的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而且在历时两年的林改工作全过程未引发新的山林纠纷,确保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和林改工作顺利进行。由于我市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代表江门市接受了省政府调处办的考核检查,获得以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程伟文为组长的省人民政府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考核组的肯定,谭永雄局长被评为2011年“广东省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