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办《转发市纪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以提高执行力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围绕提高执行力的任务和目标,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和局机关的执行力,促进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的部署,我们对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我局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朱明国同志在全省深化执行力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开展活动进行部署。并联系林业实际,制定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方案。同时,深入开展“四个一”主题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执行意识、效率意识。
二、精心组织,认真查找
我局紧密联系宣传学习阶段发现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创先争优、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从思想意识、执行落实、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大局观念和服务质量等六个方面着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还按照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林业各项重点工作,促进机关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三、找准重点,深入整改
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我们针对主要存在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并结合创先争优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一)以深化作风提高执行力工作为动力,扎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是惠及广大农民的一项德政工程,是林业发展史上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省委、省政府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江门市和开平市委、市政府有关林改工作的部署,将林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多管齐下,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去年顺利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林改收尾工作。据统计,至目前止,林地所有权证发放面积82.76万亩,发证数达1269个,完成99.35%;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等证发放面积82.48万亩,发证数达1692个,完成99.02%;1204个村(组)完成股权证发放,完成99.01%;已发股权证农户达142264户。进一步完善补充林改档案资料,举办林改工作迎检暨档案整理业务培训班,严格把好林改主体工作的质量关;组成5个抽查验收小组,分赴各镇(街)进行抽查验收。同时,组队赴韶关市参观学习林改配套改革工作,筹备成立我市林业规划调查队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以及森林资源资产交易中心,加快推进林权配套改革各项工作。此外,我市已完成基层林业站体制改革,落实定岗定编,人员经费纳入市、镇两级财政安排,彻底解决林业站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心系群众,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我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开平的内在要求,坚持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政工领导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直接抓,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的意见》(开委办[2009]35号)的要求,以提高效率、优质服务为核心,建立并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否办、退件把关制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此外,还制定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与行政会议的决策权限,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我们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方针,认真落实“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积极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无论是扑救山火,还是调解山林纠纷和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执法,我局同志都能召之即来,来之善战,战之能胜。我们的党员干部还经常上山下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宣传林业的政策法规,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根据自身能力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设立护林员实行专职巡护;大力协助我市各镇街做好炼山备耕工作,确保炼山安全,上半年炼山面积达2万多亩;深入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为造林户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通过宣传发动、牵线搭桥,促成耕山大户与农民合作造林,互惠互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活动,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使工作人员熟悉本职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内容、程序、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按照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项目。如简化林木采伐管理环节,取消了村、镇两级加具意见,制约了村镇两级搭车收费的可能性,进一步调动了林农的造林积极性,经营者的投资信心更加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