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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周知】关于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扣留车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31 09:5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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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扣留车辆的公告
一、违法、事故车辆在2022年6月30日前因涉及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其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请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开平市开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直属各中队接受处理。以下违法车辆咨询致电:0750-2313088
三、现将暂扣的机动车公告车辆信息附件详情公布到开平交警微信公众号及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开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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