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开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启用2024年第七期交通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设备的设置地点、主要抓拍违法行为等进行通告(见下表),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7日为公示期,上述设备将于公示期满后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谨慎驾驶,文明礼让,安全出行,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特此通告。
开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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