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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开平市2020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1 17: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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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转发广东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民函〔2020〕27号)文件精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2020年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自850元/人/月提高至1550元/人/月,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开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日

关于调整开平市2020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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