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一方面提高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意识,通过改善劳动条件有效预防职工工伤、职业病;另一方面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为充分发挥工伤保险保障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平市人社局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工作,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一、部门联动,落实参保工作。积极联合住建局、水务局、税务局、安监局等单位对今年新开工建筑施工单位逐一进行排查,落实“不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一律不发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已对16家施工单位进行排查并确保已落实参保后才发放施工许可证。并联合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深入12家高风险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进一步做好风险隐患防范工作。
二、多措并举,加强政策宣传。一是现场开展宣传,深入建筑工地现场张贴宣传画,向建筑业工人发放工伤保险宣传手册,为工人解答政策问题,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政策宣讲,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下一场工伤保险咨询活动计划于7月21日开展,现正筹备中。二是深入企业开展宣讲,今年以来已组织到广东嘉士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开平金牌洁具有限公司、开平市坚濠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发放工伤宣传资料200多份;召开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座谈会5次,为参会人员对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进行释疑解惑。三是集中组织培训,6月下旬组织200多名企业代表参加2017年度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培训,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及技能,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
三、强化学习,建立集体研究制度。加强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学习讨论、密切仲裁、监察、法院等部门之间的协商交流,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坚持依法依规认定工伤,优化审批程序,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质量。对于受理的死亡、重伤和复杂疑难工伤认定案件,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减少工伤认定的差错。并建立追责制度,加强对工伤案件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开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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