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以下单位现场核查,结论为合格,现予以公示。
小作坊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者
申请食品种类
申请日期
开平市津鹏食品加工厂
开平市塘口镇水边圩水边路34号之1第三至第六卡
胡自安
蔬菜干制品、腌腊肉制品(肉灌制品)
2023年9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有异议的,可以向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联系电话:2627898,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和东路5号。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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