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管教警察是指全省监狱、戒毒单位抽调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延伸管教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警察。近年来,开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发挥延伸管教警察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延伸管教警察的身份、经验和专业优势,推动了惩罚与教育、管理与矫正、回归与帮扶等环节有效衔接、相互促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提高我市教育矫正质量,助推政法工作现代化,发挥了必不可少的积极作用。
训诫教育“强纪律”,强化震慑效力。训诫教育作为教育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重要措施,开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延伸管教警察“看家本领”,利用好警察原岗位工作经历和真实案例“活教材”,在开展入矫宣告、集中教育、公益劳动、集中点名和“震撼教育”工作中,对我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教育矫治,使训诫教育更具威严感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惩处教育的震慑、警醒作用,有效促使不服从管教的社区矫正对象更好配合和服从社区矫正工作。近三年来,开平市延伸管教警察共开展警告训诫教育谈话186人次,我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由0.15%下降到0。
(江门监狱刘绍唐警官在龙胜镇开展社区矫正集中点名活动)
(江门监狱黄振喜警官训诫教育违规社区矫正对象)
日常监管“化风险”,提升教育效果。在日常的监管工作当中,开平市司法局积极借助延伸管教警察的办案和执法经验,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外出请假、执行地变更等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提高了对我市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动态管控工作的快速研判、精准监控能力,有效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确保《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在基层有效执行。在有力执法的同时,开平市司法局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发挥延伸管教警察丰富的罪犯教育改造经验,深化“一对一”个性化、人性化“教育+矫正+帮扶”工作模式,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年龄段、性别、罪名、刑罚类别等,通过延伸管教警察实施“温情帮教+真情说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意识到社区矫正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次帮助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自愿接受矫正教育,用司法温度帮助了更多“迷途者”知返。
(江门监狱黄振喜警官走访大沙镇社区矫正对象)
(江门监狱黄振喜警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
便民服务“解民忧”,激发工作效能。为了更好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延伸管教工作有机融合,激发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和活力,开平市司法局一方面推动延伸管教警察充分参与“智慧司法”便民工程,将远程视频会见工作作为服刑(戒毒)人员与其家属维系感情、实施亲情帮教的重要载体,通过延伸管教警察全流程参与远程视频会见,从引导群众申请、连接网络设备到严明会见纪律,打通服刑(戒毒)人员家属帮教亲人的“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服刑(戒毒)人员家属因路途遥远、花销大、身体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到现场会见的实际困难,极大地提高了服刑(戒毒)人员的改造积极性。自2018年以来,开平市延伸管教警察参与开展远程会见980场次,服务1854人次,受到服刑(戒毒)人员家属群众一致好评。另一方面,开平市司法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依托志愿服务活动、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积极搭建延伸管教警察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双向交流的互帮互助平台,进一步增强延伸管教警察对政法系统工作的使命感和归属感,有力推动了队伍的共同发展。在过去三年的抗疫行动中,开平市延伸管教警察积极响应号召和服从安排,多次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的初心和使命。
(江门强制隔离戒毒所杨建成警官助力远程会见)
(江门监狱刘绍唐警官参与核酸检测志愿服务)
延伸管教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监狱、戒毒单位教育矫治功能的延伸,有利于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彰显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一步,开平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延伸管教警察的优势和特长,聚焦部门协同协作,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帮共建,推动延伸管教警察更好履职作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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