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关于公开征集遴选开平市中心医院2025-2026年度复印纸供应商项目
1.2遴选人:开平市中心医院
1.3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1.4遴选内容:本次遴选为供应商资格遴选,选取优质的供应商为医院提供复印纸,服务期限:2年。
1.5产品需求数量。
1.6技术参数指标。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遴选项目的能力;
2.2所提供的必须是遴选响应人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有效期及时供货;
2.3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资格证明--截图;
2.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遴选响应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遴选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2.6遴选响应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遴选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2.7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8如遴选响应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遴选响应;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遴选响应;
2.10遴选响应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11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遴选响应。
2.12本次遴选未得到遴选人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赔偿遴选人全部损失。
3.1开平市中心医院项目报名表;
3.2遴选响应文件(一正三副), 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可一起密封,所有密封封皮上注明产品名称及遴选响应人名称,并加盖骑缝章
3.3本次遴选需提供样品(如投标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则只需提供一包A4即可,若为多个品牌则每个品牌均需要提供一包对应的样品),遴选项目结束后,样品退回给各参加的供应商,样品的来回运费均由各参加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样品密封装好,密封封皮上注明产品名称及遴选响应人名称,并加盖骑缝章。
以上资料准备完整的供应商方可参加,遴选响应文件和报名表获取方式:本院网站下载。
4.资料递交时间、地点、报价方式及评审办法:
4.1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4.2地点:广东省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三江A7区,开平市中心医院张襯楼后勤股
(邮寄收件人:龚小姐,电话:15917318304,寄出后,请短信或电话通知收件人)
4.3报价方式:
遴选响应人应根据遴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考虑后进行一次性报价,遴选人不再支付因遴选响应人漏项或是填写错误而增加的任何费用,总价包含装卸费、送货上门、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4.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4.5遴选结果:开平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
5.本次遴选相关事宜联系: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电话:13302550863 龚小姐,电话:15917318304
6.1 本次遴选项目接受现场资料递交或邮寄。
6.2 违反《遴选响应承诺函》内容的单位及授权人视为失信人,失信人将列为黑名单,取消其响应开平市中心医院所有项目的资格。
6.3其他视为失信人的情况:
(1)无故不参与响应或未按时响应的三次及以上;
(2)撤销遴选响应未在遴选响应截止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遴选人三次及以上的;
(3)遴选响应文件出现严重错误给遴选工作带来影响三次及以上的。
6.4 报名不足3家供应商时,将依据《开平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调整采购方式。
7.注意事项
7.1超过遴选产品最高限价按响应无效处理。
7.2无法提供样品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7.3医院后勤仓库设在后勤楼二楼,无电梯,货物必须送货上楼,按仓管员指示放至指定地方,无法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8.遴选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标记
8.1 遴选响应文件必须左侧胶装,不接受其他装订方式。
8.2 遴选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三副,并在遴选响应文件右上角处明显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
8.3将遴选响应文件中所需的文件按照顺序进行装订,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8.4 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可一起密封,所有密封封皮上注明产品名称及遴选响应人名称,并加盖骑缝章。
8.5 以上所需文件正本均需逐页加盖遴选响应人公章(红章),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封面须盖公章。
8.6 所有密封口处均应用封条密封并加盖遴选响应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并注明“2024年 月 日 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备注:遴选响应文件中的格式文件,请遴选响应人必须按照遴选文件提供的格式文件进行提供,不得进行修改、涂抹、删除等,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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