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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会议,要求用好技防手段,提升水上交通安全水平
发布日期:2021-06-10 09:01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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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上午,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会议,深入学习有关会议和省部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当前水上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厅长王中丙同志出席并讲话,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高涌涛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切实落实省部领导的指示批示要求,拿出铁的决心硬的措施,有效防范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风险,打好水上交通安全歼灭战。

  会议要求,积极推动实施“港长制”,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将“港长制”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依港管人管船管安全。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强化船员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强化渔船、商船基本安全措施。推动渔港所在地乡镇政府建设渔船安全监控预警平台,探索在大型渔船上驾驶舱、舱面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商渔船AIS应用管理,推动AIS信息数据对接,深化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更新改造,进一步强化防碰撞安全措施。

  强化对砂船砂场的源头管理。抓紧建立健全海砂来源证明管理制度、载砂海船分级管控现场检查机制、海事海洋综合执法、海警等部门安全监管执法协作机制,主动抓、主动防,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建立安全公告提醒制度。紧盯重点水域、重点航线,通过海岸电台、移动通信网络平台,向航行的船舶及时发出安全信息提醒。

  建立健全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加大典型曝光和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有关负责同志,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和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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