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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基础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1 16:10
来源: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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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

基础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江门市安委办公室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基础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江安生办﹝2019﹞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迅速行动,组织、指导、督促所属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并于20196月底前完成数据录入和数据审核工作,市安委办将视情况对数据录入、审核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6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专门人员、职务和联系方式(见附件)通过政务交流平台报送市安委办。信息系统数据录入中如有疑问,可与上级部门或市安委办联系(联系人:李鹏辉,联系电话:2394388)。

请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相关企业,并做好督促落实。


附件:开平市危险化学品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名单




开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2019531



附件


开平市危险化学品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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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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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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