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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东发纸业)
发布日期:2022-10-24 11: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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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开平市东发纸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4UUX1A3G


案件名称

开平市东发纸业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平)应急罚〔202230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对公司存在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行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 10000(壹万元整)、10000(壹万元整)、10000(壹万元整),合并作出 30000 元(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221017


处罚机关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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