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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开平市中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2-11 09: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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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将危险化学品放在专用仓库内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开平市中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3MA53JDP15G

案件名称

开平市中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平水口)应急罚〔202310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23121

处罚机关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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