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联合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社〔2024〕1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2024年第一季度开平市医疗救助基金筹集1997.88万元,使用128.63万元。
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结果提有意见或拟提出建议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映:1.邮寄信件至: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人民东路5号2幢开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9300);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kpsybj@jiangmen.gov.cn; 3.电话:0750-2229805。
建议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能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和您作进一步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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