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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民字〔2022〕17号
关于印发《开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开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开平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3日
开民字〔2022〕17号 关于印发《开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
附件:开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作清单.doc
咨询部门:开平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750-22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