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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开平市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开府办〔2023〕26号
KPFG2023003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平市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府办〔2019〕37号)因主要内容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经市政府第十七届48次常务会议同意废止,现予公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文本解读链接: //www.furendq.com/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2951677.html
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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