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注我们:
    • 搜索
  • 繁体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政策解读
解读文本:《江门翠山湖高新区厂房建设奖励办法》
撰写时间:2021-04-01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相关附件: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
政务互动
解读文本:《江门翠山湖高新区厂房建设奖励办法》
撰写时间:2021-04-01
来源: 本网

相关附件:

《江门翠山湖高新区厂房建设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的工作主线,翠山湖管委会整理制定《开平翠山湖科技园厂房建设奖励办法》,进一步提升园区厂房建设项目积极性。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根据《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平市先进制造业项目扶持奖补办法的通知》《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国家高新区开平翠山湖科技园厂房建设奖 励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

《江门翠山湖高新区厂房建设奖励办法(送审稿)》共  七章。明确规定申请厂房建设奖励的奖励对象、奖励条件、 奖励标准、考核方法、申报程序、审核程序、其它等内容。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 月31日。


联系人:梁先生(0750-288083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