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平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照顾政策 |
序号 | 类别 | 文件依据 | 照顾措施 |
1 | 军人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 号) | 加分 |
2 |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号) | 加分 |
3 | 消防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20〕13 号) | 加分 |
4 |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 | 广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 加分 |
5 | 台湾省籍考生、台胞子女考生 |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台湾学生在我省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粤台通〔2006〕29 号) | 加分 |
6 | 夫妇双方均属江门市户籍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江门市户籍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 |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 (粤发〔2006〕9 号) | 加分 |
7 | 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 号) |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8 | 复退军人子女 |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7〕2 号) |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