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开自然资(房地一体)公字﹝2024﹞第2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 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平市长沙自然资源所(开平市长沙街道人民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750-2235552
附:《长沙街平原村委会 “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公告表》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 9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