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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日期:2024-05-17 16: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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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工作需要,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拟采购1家保险服务机构承担我局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现邀请合格的保险服务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

二、项目说明

(一)本采购项目的不动产登记是指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抵押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等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及查询、查/解封、权籍调查、成果审核等程序。

三、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期间内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所属的从事不动产登记的工作人员在承办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不动产权利人的经济损失,由不动产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内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登记错误;

2.依法谨慎审核,仍未能辨清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

3.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的其他疏忽、过失行为。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的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约定也负责赔偿。

四、服务年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追溯期

合同签订之日向前追溯20年

六、项目采购价格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实际保费根据中标结果和合同约定确定。

七、报价要求

1.保险服务机构应核对项目实施要求,确保采购符合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报价需报送保险方案,应包含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免赔额、保单追溯期等。保险方案中累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不得低于5万元。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

八、参与报价竞投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保险服务机构请于2024年5月21日(投递截止日)前,将竞价单及报名相关资料进行密封,邮递或直接送达到:广东省开平市新海东路1号市自然资源局收,联系电话0750-2257703 。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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