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十七届82次常务会议同意,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按照《开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执行。现将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和起征时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收范围
三埠街道、长沙街道、水口镇、翠山湖新区,共187.63平方公里。
2、征收标准
非工业:75元/㎡,工业:50元/㎡。
3、起征时间
自2025年3月1日起。
附件:开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示意图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