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月山镇对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有关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乡村市场状况,提升文明城市水平,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镇(街)职责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江食安办[2017]40号)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月山镇中心街划定为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摊位数4户。经营时段:每天下午16:00至20:00。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0-2785278 月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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